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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城区住房城乡建设监管系统2022年第一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
满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
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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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省局、市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履行日常监管职责,根据《2022年保定市满城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满双随机办〔2022〕2 号),我局决定组织开展 2022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监管系统第一次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实施时间

2022 年6月11日至 2022年6月30日。

二、抽查事项内容

1.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各类企业资质许可后监督检查。

2.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员资格许可后监督检查。

三、抽查对象范围、抽取比例、信用风险等级运用

(一)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全区 2021年12月31日(含)前登记注册的企业,抽取比例为按3%。重点检查事项在施工企业、房地产企业中按信用风险等级分别抽取,一般检查事项的检查除重点在监理企业、造价企业、勘察设计企业中抽取,其余在全区企业范围内随机抽取。

(二)企业信用风险等级运用

本次双随机抽查重点对施工企业、房地产企业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差异化抽查。依据河北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推送至“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的数据,由低到高划分的 B、C、D、E 四个风险等级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其中:施工企业、房地产企业 B 风险(中低风险)等级按1%比例、C风险(中风险)等级按2%比例、D风险(中高风险)等级按 70%比例、E风险(高风险)等级按100%比例随机抽取。

四、抽查工作流程

(一)法制科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工作平台”)按照不同比例、不同数量、不同企业信用风险等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

(二)法制科通过“工作平台”对被检查对象进行编组,并通过“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市场主体综合检查随机抽查记录表》,由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

(三)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要求,自检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工作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结果。

(四)执法人员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具有相关监管职能的执法科室负责依法查处,将后续处理结果报送局法制科,并录入“工作平台”中“后续处理”模块,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执法科室要高度重视本次内部联合抽查,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分工,强化内部融合,加强协调联动,统筹推进落实。相关业务部门要积极主动搞好配合,在抽查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市局对口处室沟通。参与现场检查的执法检查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现场检查前,要对所有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所涉及到的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依据以及后续处理等相关内容做好分析研究,提高现场检查能力与水平,确保本次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培训

要加大双随机抽查工作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微信公众号、网络等进行广泛宣传,让社会公众了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内涵、工作流程及结果运用,知晓失信惩戒对市场主体的影响,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要加大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指导力度,抽查前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抽查中相关业务科室要积极指导、解答基层遇到的问题。

(三)及时总结反馈情况

各执法科室要认真总结本次抽查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连同附件1和2表格,于2022年6月30日前报送局法制科。

各执法科室要按照时限要求督促抓好本单位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工作,杜绝超时限录入、随意录入抽查检查结果等问题。抽查结束后,要认真汇总抽查检查结果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及时上报。

联系人:徐会星

联系电话:7130015

电子邮箱:zjjfzk@163.com

附件:1.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监管系统2022年第一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2.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监管系统2022年第一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发现问题一览表



附件1: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监管系统2022年第一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2: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监管系统2022年第一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发现问题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