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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冀保满城罚决字〔2022〕第19号

发布:
满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时间: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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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局行政处罚录入表

案件名称

杜宪擅自占用绿化带增设出入口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冀保满城罚决字〔2022〕第19号

行政相对人姓名(名称)

杜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立案时间

2022年11月21日

违法事实

2022年11月21日10时10分,我局执法人员曹志萍、史胜凯到G336国道进行日常巡查,发现瑞兴加油站对面有约1㎡绿化带被擅自占用,增设了一个出入口。

违反条款

《保定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保定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项和《保定市满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12月5日

处罚类型

罚款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人民币捌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保定市满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