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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市场主体定向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实施方案

发布:
满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
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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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

为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监管效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市、区两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市场主体定向部门联合抽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2年4月27日至5月31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满足2023年12月31日前登记设立的、已成立状态的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相关单位、企业,重点检查物业服务行业的用人单位。

本次双随机抽查重点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差异化抽查,高风险等级按100%比例,其他信用风险等级在控制总量的基础上抽取比例依次递减。

三、抽查实施主体与检查事项

区人社局、区住建局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情况检查,劳务派遣用工检查;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的检查;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督检查;对外国人就业的监督检查。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四、组织实施

(一)抽查任务分工

1.区人社局负责随机抽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被查监管对象名单,并分派至各参加抽查部门。

2.区人社局负责联合各参加抽查部门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在要求时限内完成对涉及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的检查、录入、公示,并将抽查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到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区人社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工作平台”,将随机抽取的监管对象名单分派至有管辖权的各参加联合抽查的部门。

2.各参加联合抽查的部门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抽取的企业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

3.各部门对抽查对象实施联合检查,对抽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不得出现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现象,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三)抽查结果公示

1.抽查结果公示路径。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应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履行审批程序后,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工作平台”,并向社会公示。

2.抽查结果公示时限。各部门应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平台并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依法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任务。

(四)抽查结果后续处理

各参加联合检查的部门在部门联合抽查过程中,发现被查对象存在违法行为,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依法予以处理;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移交许可审批部门牵头处理,其他部门配合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要求抓好落实。同时要积极筹划,密切协作,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区人社局切实发挥牵头作用,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各参加部门要主动配合,按时限高标准完成抽查任务。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部门要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事项、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同时加强宣传报道,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四)按时报送总结。各部门将本单位联合抽查工作总结及统计表(见附件),于2023年5月25日前报满城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公室。人社局汇总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后形成本次联合抽查工作总结(重点是检查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截图与工作总结、联合检查表及汇总统计表一并(纸质版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于2023年5月31日前报区双随机办。

联 系 人:王艳伟

联系电话:7028386

电子邮箱:mcldjc@126.com

附件1:2023年全区企业劳动用工领域监管对象定向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统计表

附件2:2023年全区企业劳动用工领域监管对象定向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发现问题一览表 

保定市满城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