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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发布:
满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间:
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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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省局、市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履行日常监管职责,我局决定组织开展 2023年全区盐业市场“双随机、一公开”内部联合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实施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二、抽查事项内容

对食盐定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三、抽查实施主体

满城区工信局盐政执法大队

四、抽查对象范围、抽取比例、信用风险等级运用

(一)抽查对象范围  

2023年6月1日起对满城区登记成立的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和零售单位进行检查;

(二)企业信用风险等级运用及抽取比例。本次抽查结合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差异化进行,高风险等级抽查比例为100%,其他风险等级在控制总量的基础上依次递减。

五、组织实施

(一)抽查工作流程

1.盐政执法大队负责随机抽取本次内部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单,并编组派发,随机抽取执法人员。

2.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在要求时限内完成对涉及随机抽查事项的检查、录入、公示,并将抽查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到盐政执法大队。对抽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不得出现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现象,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抽查结果公示

1.抽查结果公示路径。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履行审批程序后,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

2.抽查结果公示时限。应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系统并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依法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任务。

(三)抽查结果后续处理

检查活动完成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后续处理结束后,及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盐政执法大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抽查,切实把随机抽查作为发现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细化工作,强化内部融合,增强责任意识,统筹推进落实,不断提高问题发现率。

(二)注重宣传引导。在开展抽查工作的同时,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通过政策宣讲、发放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举措与成效,进一步扩大双随机监管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营造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良性互动的良好氛围。要杜绝抽查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确保执法人员履职尽责,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

(三)按时报送材料。一是报送工作总结。各执法人员要认真总结本次抽查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抽查结果、后续处理、问题及意见建议等),于2023年 8月31日前报盐政执法大队。二是报送宣传稿件及影像资料。

保定市满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