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医疗保障局对全区定点医药机构进行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的工作方案
- 发布:
- 满城区医疗保障局
- 时间:
- 2023-07-05
- 2023-11-20 15: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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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保持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医保基金使用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稳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诊疗服务行为,按照保定市满城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保定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实现监管抽查事项全覆盖,监管方式常态化、抽查检查精准化,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促进定点医药机构诊疗行为进一步规范,认真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规范定点医疗机构采购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
二、抽查范围
全区定点医药机构
三、抽查时间
5月1日至7月31日
四、抽查方式
结合信用风险等级,高风险等级相关主体抽查比例为100%,其他风险等级依次递减。
五、抽查内容
(一)对单位和个人骗取医疗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监督检查;
(二)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三)对医疗保障待遇领取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五)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的监督检查;
(六)对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检查。
六、抽查流程
(一)规财股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工作平台”)按照不同比例、不同数量、不同企业信用风险等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
(二)规财股通过“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双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由检查组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
(三)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在“工作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结果。
(四)检查组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后续处理结束后,及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送规财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相关股室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视和学习,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分工,强化内部融合,加强协调联动,统筹推进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相关股室要按照内部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做好内部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内部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加强宣传培训
要加强执法人员的随机抽查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强化执法理念,增强执法能力。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