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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冀保满城(建筑)罚决字〔2023〕第15号

发布:
满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时间:
202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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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局行政处罚录入表

案件名称

河北沐瀚森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未完全落实防尘要求造成扬尘污染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冀保满城(建筑)罚决字〔2023〕第15号

行政相对人姓名(名称)

河北沐瀚森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607MAC6YTPR94

法定代表人

李磊

立案时间

2023年6月26日

违法事实

2023年6月26日08时50分,我局执法人员许亚军、吉宏宇到位于满城区通济街东侧建委北路南侧的德旺华府小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施工现场未完全落实防尘要求,存在部分裸土未覆盖造成扬尘污染。

违反条款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保定市满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223条。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7月11日

处罚类型

罚款

处罚结果

责令改正并处以人民币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保定市满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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