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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
满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
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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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省局、市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工作效能,履行日常监管职责,根据保定市满城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保定市满城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满双随机办〔2023〕3 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实施时间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二、抽查实施主体与检查事项

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人社局就业服务局、人社局社保所、人社局调解仲裁股。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对民办学校的监督检查;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对企业集体合同、集体协商和民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监督检查;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的检查。

三、抽查对象范围、抽取比例、信用风险等级运用

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全区2022年12月31日(含)前登记注册的企业,抽取比例为3%。本次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差异化抽查,高风险等级按100%比例,其他信用风险等级在控制总量的基础上抽取比例依次递减。

四、抽查工作流程

(一)劳动监察大队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工作平台”)按照不同比例、不同数量、不同企业信用风险等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

(二)劳动监察大队通过“工作平台”对被检查对象进行编组,并通过“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市场主体综合检查随机抽查记录表》,由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

(三)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工作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结果。

(四)执法人员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工作平台”中“后续处理”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后续处理结束后,及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送劳动监察大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本次内部联合抽查,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分工,强化内部融合,加强协调联动,统筹推进落实。相关业务部门要积极主动搞好配合,在抽查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市局对口处室沟通。参与现场检查的执法检查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现场检查前,要对所有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所涉及到的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依据以及后续处理等相关内容做好分析研究,提高现场检查能力与水平,确保本次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培训

要加大双随机抽查工作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微信公众号、网络等进行广泛宣传,让社会公众了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内涵、工作流程及结果运用,知晓失信惩戒对市场主体的影响,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要加大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指导力度,抽查前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抽查中相关业务股室要积极指导、解答基层遇到的问题。

(三)及时总结反馈情况

各股(室)要按照时限要求督促抓好本单位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工作,杜绝超时限录入、随意录入抽查检查结果等问题。抽查结束后,要认真汇总抽查检查结果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及时上报。 

保定市满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