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保满城(直属)罚决字〔2023〕第17号
- 发布:
- 满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时间:
- 2023-09-08
- 2023-09-11 17: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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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局行政处罚录入表
案件名称 | 满城区老邻居饭店油烟排放超标造成环境污染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冀保满城(直属)罚决字〔2023〕第17号 |
行政相对人姓名(名称) | 满城区老邻居饭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130607MA7C2A4Q72 |
法定代表人 | 葛子千 |
立案时间 | 2023年8月14日 |
违法事实 | 2023年8月14日19时17分,我局执法人员王涛、翟想想到位于满城区汉贤街与春台路交叉口南行50米路西满城区老邻居饭店进行检查,发现该饭店未完全落实油烟治理措施,造成环境污染。 |
违反条款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和《保定市满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228条。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9月7日 |
处罚类型 | 罚款 |
处罚结果 | 责令改正并处以人民币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机关 | 保定市满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