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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水利局2023年第二次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
满城区水利局
时间:
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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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履行日常监管职责,现将我局《保定市满城区水利局2023年第二次随机抽查工作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保定市满城区水利局2023年第二次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保定市满城区水利局

2023年9月1日

保定市满城区水利局2023次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履行日常监管职责,根据《保定市满城区水利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保满水字〔2023〕50号),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全区水利监管第二次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实施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二、抽查事项内容

1.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监督检查。2.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3.水利基建项目的监督检查。4.坝顶兼做公路检查。5.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检查。6.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监督检查。7.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督查。8.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9.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监督检查。10.水利项目投资计划及统计管理事项检查。

三、抽查对象范围、抽取比例、信用风险等级运用

(一)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全区取得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监督检查;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水利基建项目的监督检查;坝顶兼做公路检查;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检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监督检查;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督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监督检查;水利项目投资计划及统计管理事项检查。检查事项按信用风险等级分别随机抽取。

(二)企业信用风险等级运用

本次双随机抽查的单位/个人,按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差异化抽查。依据河北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推送至“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的数据,高风险等级的单位/个人按100%比例随机抽取,其他风险等级的单位/个人按依次递减的比例随机抽取。

四、抽查工作流程

(一)水政监察大队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工作平台”)按照不同比例、不同数量、不同企业信用风险等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

(二)水政监察大队通过“工作平台”对被检查对象进行编组,并通过“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双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由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

(三)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工作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结果。

(四)执法人员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工作平台”中“后续处理”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后续处理结束后,及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送水政监察大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股室、中队要高度重视本次内部联合抽查,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分工,强化内部融合,加强协调联动,统筹推进落实。相关业务部门要积极主动搞好配合,在抽查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市局对口处室沟通。参与现场检查的执法检查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现场检查前,要对所有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所涉及到的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依据以及后续处理等相关内容做好分析研究,提高现场检查能力与水平,确保本次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培训要加大双随机抽查工作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微信公众号、网络等进行广泛宣传,让社会公众了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内涵、工作流程及结果运用,知晓失信惩戒对市场主体的影响,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要加大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指导力度,抽查前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抽查中相关业务股室要积极指导、解答基层遇到的问题。

(三)及时总结反馈情况

各股(室)、中队要认真总结本次抽查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抽查结果分析、后续处理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等),连同附件表格,报送局水政监察大队。

各股(室)、中队要按照时限要求督促抓好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工作,杜绝超时限录入、随意录入抽查检查结果等问题。抽查结束后,要认真汇总抽查检查结果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及时上报。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