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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保满城(绿化)罚决字〔2023〕第18号

发布:
满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时间:
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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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局行政处罚录入表

案件名称

保定市宏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占用绿化带增设出入口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冀保满城(绿化)罚决字〔2023〕第18号

行政相对人姓名(名称)

保定市宏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607731434654Q

法定代表人

曹爱祥

立案时间

2023年10月7日

违法事实

2023年10月7日09时,我局执法人员张东起、史胜凯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将中山东路交通局对面一处绿化带占用,建设成了出入口。

违反条款

违反了《保定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保定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项和《保定市满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200条。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10月25日

处罚类型

罚款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人民币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保定市满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