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保满城(绿化)罚决字〔2023〕第18号
- 发布:
- 满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时间:
- 2023-10-30
- 2023-10-31 16:26:19
- 浏览 0次
执法局行政处罚录入表
案件名称 | 保定市宏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占用绿化带增设出入口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冀保满城(绿化)罚决字〔2023〕第18号 |
行政相对人姓名(名称) | 保定市宏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607731434654Q |
法定代表人 | 曹爱祥 |
立案时间 | 2023年10月7日 |
违法事实 | 2023年10月7日09时,我局执法人员张东起、史胜凯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将中山东路交通局对面一处绿化带占用,建设成了出入口。 |
违反条款 | 违反了《保定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依据《保定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项和《保定市满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200条。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10月25日 |
处罚类型 | 罚款 |
处罚结果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人民币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机关 | 保定市满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