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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发布:
满城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
20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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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职能:负责全区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复混肥料)、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农业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卫生监督等方面的执法。

二、行政执法事项名称: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动物卫生。

三、行政执法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

四、认真受理举报,对职能范围内的举报事项,做到有求必应、有举必查、有查必果,执法人员及时出勤,并及时反馈处置结果。

五、监督电话:0312-7039380

六、受理投诉地点:满城区玉川西路27号保定市满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