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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保满城(建筑)罚决字〔2023〕第20号

发布:
满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时间: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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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局行政处罚录入表

案件名称

保定市耀驰运输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未完全落实防尘要求,造成扬尘污染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冀保满城(建筑)罚决字〔2023〕第20号

行政相对人姓名

(名称)

保定市耀驰运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60XXXXXXXDH9W

法定代表人

魏红亚

立案时间

2023年11月29日

违法事实

2023年11月29日15时10分,我局执法人员彭志国、范文凯到位于满城区致远路北侧理想城B区二期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施工现场未完全落实防尘要求,存在部分裸土未覆盖,造成扬尘污染。

违反条款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第574条。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12月13日

处罚类型

罚款

处罚结果

责令改正并处以人民币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保定市满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