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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 冀保满城罚决字〔2024〕第1号

发布:
满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时间:
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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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局行政处罚录入表

案件名称

保定市满城区时间臣蛋糕店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冀保满城罚决字〔2024〕第1号

行政相对人姓名(名称)

保定市满城区时间臣蛋糕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130607MA0906R462

法定代表人

邱志安

立案时间

2024年1月2日

违法事实

2024年1月2日12时16分,我局执法人员刘雪良、翟想想到位于满城区玉川路北侧保定市满城区时间臣蛋糕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

违反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和《保定市满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228条的规定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月15日

处罚类型

罚款

处罚结果

对当事人处以人民币伍仟元整的罚款

处罚机关

保定市满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