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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发布:
满城区烟草专卖局
时间:
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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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局实际情况,梳理形成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保定市满城区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保定市满城区烟草专卖局

2024年1月25日


保定市满城区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单位名称

抽查类别名称

 

事项名称

 

事项类别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及要求

备注

 

 

区烟草专卖局

 

 

零售市场秩序日常检查

许可证管理

 

 

重要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八、三十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

 

 

实地检查

亮证经营;核对零售许可证与工商营业执照登记事项;核对零售许可证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核对零售许可证许可范围和有效期限;零售业态核查;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注销、延续等手续的执行和办理情况;生产经营能力、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不符合法定条件。


无证经营、违法违规经营卷烟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

有无持证零售户和无证户公开摆卖和暗中销售假、私、非卷烟的行为。


卷烟零售市场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对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户条包、盒包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