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
行政执法公示平台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冀保满城八罚决字〔2021〕第1号)

发布:
满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时间:
2021-04-06
浏览 0

执法局行政处罚录入表

案件名称

王连进运输垃圾时密闭不严造成扬尘污染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冀保满城(八)罚决字〔2021〕第1号

行政相对人姓名

(名称)

王连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立案时间

2021年3月4日

违法事实

2021年3月4日上午8时20分左右,我局执法人员吝超、刘俊杰在旭宁街巡查中,发现当事人在旭宁街与玉川路交叉口北行100米路东运输垃圾时车辆密闭不严,造成扬尘污染。

违反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3月9日

处罚类型

罚款

处罚结果

处以人民币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保定市满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执法局1执法局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