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冀保满城八罚决字〔2021〕第1号)
- 发布:
- 满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时间:
- 2021-04-06
- 2021-11-02 15: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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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局行政处罚录入表
案件名称 | 王连进运输垃圾时密闭不严造成扬尘污染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冀保满城(八)罚决字〔2021〕第1号 |
行政相对人姓名 (名称) | 王连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
立案时间 | 2021年3月4日 |
违法事实 | 2021年3月4日上午8时20分左右,我局执法人员吝超、刘俊杰在旭宁街巡查中,发现当事人在旭宁街与玉川路交叉口北行100米路东运输垃圾时车辆密闭不严,造成扬尘污染。 |
违反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3月9日 |
处罚类型 | 罚款 |
处罚结果 | 处以人民币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机关 | 保定市满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