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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冀保满城六罚决字〔2021〕第2号)

发布:
满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时间:
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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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局行政处罚录入表

案件名称

保定德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砍伐城市树木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冀保满城(六)罚决字〔2021〕第2号

行政相对人姓名

(名称)

保定德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6075673963684

法定代表人

 刘艳军

立案时间

2021年3月6日

违法事实

2021年3月6日上午9时,我局执法人员张东起、郄军卫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当事人擅自砍伐了玉川东路德发•香缇澜湾小区前一棵法桐。

违反条款

《河北省绿化条例》第三十三条

处罚依据

《河北省绿化条例》第六十六条

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3月15日

处罚类型

罚款

处罚结果

处以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保定市满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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