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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21年5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
满城区行政审批局
时间:
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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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1年5月12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5月12日—2021年5月2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下载: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河北晨松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保满审环书字〔2021〕04号

2021.5.12

2

保定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保满审环表字〔2021〕18号

2021.5.12

3

保定市保金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废旧金属交易市场建设项目

保满审环表字〔2021〕19号

2021.5.12

21晨松(书)

23保金

22北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