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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水利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

发布:
满城区水利局
时间:
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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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安排

2021年9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抽查对象为保定市满城区2021年8月31日前依法取得《取水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抽查比例为3%。

三、抽查人员及内容

抽查人员为我局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负责监管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取用水的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检查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

抽查内容:

1.取水许可制度实施情况是否存在超越权限审批、审批依据是否充分、审批流程是否合法、审批结果是否合理。

2.取水计划实施情况是否超取水许可水量取水;年度计划取水量与实际取水量比对。

3.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取水单位(个人)是否依照国家技术标准安装计量设施;计量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4.缴纳水资源税情况。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应用省双随机平台系统,随机抽取保定市满城区2021年8月31日前,依法取得《取水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名单。

(二)应用省双随机平台系统,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生成一户企业(单位)一份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五、抽查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沟通、协调、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各水利站要按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统一部署,抓好落实。

2.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水利站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3.各水利站负责管辖区内被抽查的企业(单位)的联系、协调及车辆交通的具体工作。

(二)检查方式

1.抽查执法人员按照抽查内容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从自完成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2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送到水政监察大队,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水利站要高度重视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按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统一部署,抓好落实。结合《2021年满城区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时完成抽查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水利站要按照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配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抽查工作有序开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加强监管服务。在抽查工作中,检查人员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的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咨询,解疑答惑。

(四)加强信用监管。按照“谁抽查、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抽查结果记录于被抽查对象名下,并向社会公开。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促进形成取用水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保定市满城区水利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