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司法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双随机内部联合抽查的实施方案
- 发布:
- 满城区司法局
- 时间:
- 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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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履行司法行政部门管理职能,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根据满城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双随机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运用随机抽查的工作方法,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的自觉、自律,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抽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抽查时间
2024年5月15日至6月30日。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1.满城区公证处,抽取比例为100%。
2.在我区注册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抽取比例为10%。
3.满城区司法鉴定机构,抽取比例为100%。
四、抽查实施主体
满城区司法局
五、联合抽查检查事项
1.对公证机构的监督检查;
2.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检查;
3.对司法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的监督检查。
六、组织实施
(一)抽查工作流程
1.公共法律服务室执法人员负责随机抽取本次内部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单,并编组派发,随机抽取执法人员。
2.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在要求时限内完成对涉及随机抽查事项的检查、录入、公示,并将抽查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到司法局。对抽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不得出现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现象,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抽查结果公示
1.抽查结果公示路径。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履行审批程序后,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
2.抽查结果公示时限。应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系统并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依法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任务。
(三)抽查结果后续处理
检查活动完成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后续处理结束后,及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司法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相关科室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视和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加强对随机抽查监管的统筹协调,大力推广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二)强化责任落实
根据本方案要求,严格按照年度抽查计划,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责任,落实工作进度,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注重培训宣传
要加强执法人员的随机抽查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强化执法理念,增强执法能力。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导,为随机抽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