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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财政局2021年度财政专项衔接资金监督检查方案

发布:
满城区财政局
时间: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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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城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局内业务科室:

根据《保定市满城区财政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制度(试行)》以及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安排,财政局监督评价股计划对2021年度财政专项衔接资金进行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目的 加强对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原扶贫资金)有效的控制,减少滥用职权挤占、截留、挪用,或转移资金到小金库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监督检查范围

(一)对2021年度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原扶贫资金)964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6万元(保财农〔2020〕94号),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万元(保财农〔2021〕3号),按上级要求和区工作部署,区财政预算安排扶贫资金576万元,另上年结余结转0.35万元,共计964.35万元收支情况,以及收益收入、分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涉及资金主管部门满城区农业农村局,并对大册营镇、要庄乡进行重点抽查。

(二)对以前年度收益扶贫项目,收益收入、分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初步计划对大册营镇、要庄乡收支情况进行抽查。

三、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一)听取农业农村局业务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情况介绍,将资金收支情况逐一核对,看手续是否完整,内容是否真实,核算是否规范,发现不符的情况实施跟踪检查;其中:重点对资产收益发放情况进行抽查核对,看其手续完备性、发放及时性,必要时进行全面复点;对雨露计划发放对象档案进行不低于40%的抽查,看其发放对象是否符合发放标准,发放是否及时,必要时进行全面复点;对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进行银行发放记录全面核对。

(二)随机抽取两个乡镇以前年度收益扶贫项目,跟踪查看收益收入、分配情况,看其发放及时性。 

四、监督检查时间 自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对雨露计划项目进行监督检查;自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19日,对资产收益项目、以前年度收益分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自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4日,对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五、监督检查组成员

检查组组长:张科研

检查组成员:李智  张雅丽  张晓静 

六、需提供的资料

(一)满城区2021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计划;

(二)满城区2021年度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三)遴选、评估、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有关资料;

(四)收益分配台账及分配方案;

(五)有关的财务账簿、凭证、报表及其他资料;

(六)建档立卡或其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及贫困生)佐证资料;

(七)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七、基本监督检查程序要求 检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目、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资料和资产,监督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法和有效。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