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发布:
- 满城区医疗保障局
- 时间:
- 2020-09-21
- 2023-11-20 09: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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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信息发布人:医疗保障局 | |||||||||
序号 | 行政权力类别 | 项目名称 | 执法主体 | 承办机构(股室) | 执法依据 | 实施对象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备注 | |
1 | 行政检查 | 对协议医药机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 满城区医疗保障局 | 基金监督股 | 《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5条、第16条 | 定点医药机构 | 及时 | 不收费 | ||
2 | 行政检查 | 对单位和个人骗取医疗保障待遇和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监督检查 | 满城区医疗保障局 | 基金监督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7条、第88条;《河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第19条1项。 | 有关单位和个人 | 及时 | 不收费 | ||
3 | 行政检查 | 对医疗保障待遇缴纳和领取情况的监督检查 | 满城区医疗保障局 | 基金监督股 |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二条 | 用人单位 | 及时 | 不收费 | ||
4 | 行政检查 | 对协议医药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 满城区医疗保障局 | 基金监督股 | 《河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 第四十条;《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 定点医药机构 | 及时 | 不收费 | ||
5 | 行政检查 | 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行为合规性的督导检查 | 满城区医疗保障局 | 待遇保障与医药服务管理股 |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国纠办发〔2010〕6号)第三章;《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卫规财发〔2012〕86号)第十章 | 公立医疗机构 | 及时 | 不收费 | ||
6 | 行政处罚 | 对单位和个人骗取医疗保障待遇和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处罚 | 满城区医疗保障局 | 基金监督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7条、88条;《河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第46条、47条 | 有关单位和个人 | 及时 | 不收费 | ||
7 | 行政处罚 | 对用人单位不办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登记和未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的处罚 | 满城区医疗保障局 | 基金监督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4条、86条; | 用人单位 | 及时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