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留言

咨询标题 满城区聚安燃气配件安装公司入户检查是否合理合法?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咨询内容 最近两年,每年都有自称该公司工作人员在我们顺德小区贴公告,说根据区政府主管部门和恒燃燃气公司委托,对居民进行入户检测管道,并要求更换波纹管,和198元的防爆装置,公告和工作人员现场都说必须安装,不安装的话还让签什么自愿放弃的一个纸条,连哄带吓唬的,尤其是家里有老人的,都安装了!所以想问一下政府或者相关部门是否要求必须安装? 如果没有必须安装的通知,主管部门对该公司进行什么处罚? 这不是赤裸裸的忽悠满城人民吗? 存在多年的情况难道就没人发现并处理?
咨询时间 2021-03-01
回复内容 您好,经查,您反映的问题属于燃气公司入户安检问题。按照《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对城镇居民燃气用户入户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规定,满城区城区居民用户由保定市恒燃燃气有限公司委托聚安公司,负责对居民燃气安全使用情况进行入户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督促用户进行整改,确保用户燃气使用安全。为确保燃气入户安检的覆盖面和成效,争取燃气用户的配合,燃气公司要求聚安入户安检人员提前贴出通知,告知燃气用户,以便于进行燃气入户检查工作。 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燃气安全和燃气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建城建〔2019〕2号)和《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保定市推进城镇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方案>的通知》(保住建发〔2020〕450号)文件对燃气用户安装金属波纹管和自闭阀或者报警器及与其连锁的自动切断阀有明确的要求,其中既有建筑燃气用户技防设施力争用3到5年整改安装完成。 燃气公司本着为居民安全着想,在进行入户检查时,将安装自闭阀和金属波纹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告知用户,由燃气公司负责安装自闭阀和金属波纹管,并向安装的用户收取相关费用。 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要求燃气公司进行整改,在进行入户安检时,务必将政策文件告知燃气用户,在取得燃气用户同意后(同意安装自闭阀和金属波纹管,并同意支付相关费用)再进行安装自闭阀和金属波纹管;同时,禁止采取不合理的方式强制用户安装。 燃气安全事关居民生命健康,事关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燃气一旦发生事故,损失及影响非常大,燃气技防设施的推广安装,能够有效的降低燃气事故的发生,这也是省市一直在推广技防设施的关键所在。在此,我局也呼吁广大燃气用户,积极响应政府对于燃气技防设施安装的政策要求,增强安装燃气技防设施(自闭阀或报警器及与其联动切断阀、金属波纹管、自动熄火保护灶具)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最大限度的降低燃气事故的发生。
处理时间 2021-03-03 11:09:14
处理部门 满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