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留言

咨询标题 开具健康证明问题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咨询内容 领导您好,由于工作原因,本人需要在疫情期间去上班,但工作地需要本人开具健康证明,以证明自己身体健康,可以工作。为此我曾咨询满城区人民医院、满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多家单位,但都没有结果,请问我要去哪里开这个健康证明?开健康证明需要带哪些材料?
咨询时间 2020-02-17
回复内容 卫生健康局回复: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企业(项目)复产复工,便利人员出行,我市决定实行“健康通行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一)在我市居住、有返岗复工需求的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连续14天以上无发热、持续干咳、乏力等症状,可申请办理“健康通行卡”。 (二)以下几类人员不予办理: 1.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未治愈或出院后,不符合解除隔离要求的; 2.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符合解除隔离要求的; 3.从湖北及疫情高发地区返回本市后,不符合解除隔离要求的; 4.与湖北及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接触史,不符合解除隔离要求的。 二、办理流程 (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统一代本单位职工办理“健康通行卡”,一人一表填写《保定市“健康通行卡”申报表(团体版)》,在“健康通行卡”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企业代为申报。鼓励用人单位按需统一代本单位职工申报“健康通行卡”,一人一表填写《保定市“健康通行卡”申报表(团体版)》,由企业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信息完整性、真实性后,在“健康通行卡”上加盖公章生效。 (三)个人自行申报。申请人如实填报《保定市“健康通行卡”申报表(个人版)》,所在社区(村)居(村)委会审核信息完整性、真实性后,报所属乡镇 (办事处),在“健康通行卡”上加盖公章生效。 (四)特殊岗位人员申报。从事交通运输等行业的人员,采取以上方式申报时,需携带小二寸免冠近照。 “健康通行卡”和《保定市“健康通行卡”申报表》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保定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bd.gov.cn)下载后统一印制,发放至乡(镇)、社区(村)。“健康通行卡”和《保定市“健康通行卡”申报表》也可由申请人在保定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处理时间 2020-02-19 10:11:32
处理部门 满城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