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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保定市满城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满农案字〔2022〕第11 号 )

发布:
满城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
202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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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红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我区农村村容村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广大农民的居住条件、居住环境有较大的改善,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全区农村人居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协调环保局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级分类试点工作。为促进我区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源头减量,根据农民群众的可接受程度和农村实际,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

二、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坚持示范带动与面上推进相结合、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相统筹,扎实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庄清洁行动、村容村貌“五大提升行动”。

三、加大支持措施,强化资金投入。统筹用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专项资金,积极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农村厕所改造、村容村貌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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