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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满城区2021年市定20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
满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
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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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保定市满城区2021年市定20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保定市满城区2021年市定20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进一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盼,奋力推动品质生活之城建设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根据省、市2021年20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制定我区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着眼持续改善城乡居住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聚焦城乡建设、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公共文化服务等重点领域,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省、市定20项民生工程,力争11月底前基本完成各专项年度目标任务,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1.棚户区改造工程。今年我区无任务。(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2.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改造老旧小区10个,完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和安全设施,提升社区公共服务管理水平。(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3.城中村改造工程。今年我区无任务。(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4.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持续开展排水管网建设,新建排水管网全部实行雨污分流。(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5.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工程。新增公共停车位1335个以上,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牵头部门: 区综合执法局)

6.市政老旧管网改造工程。我区无供热管网。(牵头部门: 区综合执法局)

7.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工程。今年我区无任务。(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8.“空心村”治理工程。完成1个农宅空置率 30%~50%“空心村”治理。(牵头部门:区发改局、坨南乡)将农宅空置率30%以下“空心村”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按照新农村建设标准,全面完成治理任务。(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办)

9.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坚持分类施策,突出具备条件地区实行管网归集和终端无害化处理,注重中水再利用,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能力。(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满城区分局)

10.农村厕所改造提升工程。新建农村公共厕所20座。新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5800座,加快推进具备改厕条件村庄旱厕改水厕,应改尽改。(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

11.城乡生活水源置换工程。完成南水北调受水区建成区新建城市公共供水管线16.731公里。(牵头部门:区综合执法局)建设农村地表水厂、输配水管网等设施,新增置换8个乡(镇)106个村20余万人,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能力。(牵头部门:区水利局)

12.“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建设改造农村公路30公里(含新改建和“翻浆路”),其中“翻浆路”得到全面整治。30公里范围内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行率达到50%以上,农村公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牵头部门:市交通局满城区分局)

13.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及体育设施建设工程。以农村为主,面向基层群众发放文化惠民券,全年发放1.6万张以上。建设社区、村庄健身设施37处以上。(牵头部门:区文旅局、区教体局)

14.幼儿园建设工程。新增3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服务半径1.5公里原则,实现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牵头部门:区教体局)

15.基层公共医疗服务惠民工程。全区90%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达到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行政区划全覆盖。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所属区划按小区设立卫生服务站;在农村地区,所有乡(镇)卫生院同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药品品种保持一致。配备流动核酸检测车;为乡(镇)卫生院配备负压救护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负压救护车。强化基层医务人员全员培训,提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核酸采样能力,充分发挥基层疫情防控“哨点”预警作用。加强医联体建设,推进二级以上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下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牵头部门:区卫健局)

16.就业职业培训工程。面向企业职工、下岗失业职工、农村转移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开展各类职业培训3600人以上。(牵头部门:区人社局)

17.助残助孤服务工程。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辅助器具适配、就业培训、托养、教育、家庭无障碍改造等服务1225人次以上。(牵头部门:区残联)对符合条件的孤儿和特困对象提供生活救助。(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18.养老服务提质增能工程。新增养老机构床位数400张,改造康复护理型床位59张,新建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点)11个以上,增强养老服务能力。(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19.智慧平安社区建设工程。安装改造前端智能感知设备,推进技防入户,确保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完成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市公安局满城区分局)

20.村(社区)综合服务站提升工程。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便利化的要求,2021年底前,优化提升全区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全面推动场所设施再加强、服务事项再丰富、人员力量再充实、服务能力再优化、服务标准再提升、线上线下再融合,实现百姓“办事不出村”提质增效。(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局、区委组织部)

三、保障措施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实施20项民生工程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际行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抓具体,建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完善推进举措。区“双创双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全面统筹、协调、调度工作开展。区有关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责任人,推动有序有力有效实施,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统筹资源力量,强化要素保障。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政策,用足用好各项财政资金,坚持政府投入和市场化投资双轮驱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鼓励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投入,多渠道解决资金问题。要优化办事流程,在项目立项审批、土地供应、环保监管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加大支持服务力度。要严格质量监管,规范招投标程序,加强工程监理,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双达标”,切实把民生工程办成人民群众满意的惠民工程、暖心工程。

(三)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全方位、多角度、不间断进行宣传报道,全面展现民生工程成效。要及时深入挖掘,积极报道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围绕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和鲜活点,广泛宣传解读民生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争取人民群众的关注、支持和参与,为推动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搞好督导检查,严肃考核问责。区大督查办要将省、市定20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区重点工作大督查内容,紧盯目标任务,对照工作台账,加强常态化督查;区“双创双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重点督查和专项督查,督促各部门按照进度要求压茬推进。要加强绩效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依规依纪坚决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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