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发布:
满城区水利局
时间:
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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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调整,人事变更,现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更新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李琦琪   职务: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联系电话:0312—7165601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李国平   职务:局长  联系电话:13315201133

监督电话:0312—7073037

监督邮箱:mcqysaq@163.com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保定市满城区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公示

保定市满城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保定市满城区水利局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