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城人物(十八)李陶庭

发布:
保定市满城区政府
时间:
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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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陶庭(1914—1997)原名李若愚,西阎童村人。民国18—21年(1929—1932年),在满城县立师范上学,参加学生会,参与组织罢课、抗议学校无理开除进步学生活动,并积极投入反帝、反封建的学生运动。1932年毕业后到宋贾村小学任教,由于表现进步,受到学校所在村党支部的关注培养。1935年到江城小学任教,阅读了一些革命书籍,受到共产党人的影响,开始对中国共产党有了一定的认识。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李陶庭回到本村投身抗日革命活动。1938年3月,由宋新波、何慕贤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先后任满城县农会副主任、青教会主任、区长、区委书记、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委副书记、县武装工作队书记兼政委、县委书记兼保满支队政委等职务。在残酷的战争环境中,积极贯彻中国共产党的抗战方针,组织抗日力量开展游击战争。1940年8月,配合冀中部队参加百团大战。1942年,领导、组织当地抗日武装进行反“扫荡”,利用地道战、游击战等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袭击伪警察所、端日伪军炮楼、打击汉奸特务,仅袭击伪警察所就缴获枪支30多支、自行车多辆,其中石井地道战成为晋察冀边区平原地道战的典范。他的抗日事迹被编成故事集广泛传颂。抗日战争胜利后,先后任晋察冀一地委宣传部部长、五地委副书记、书记,并且兼任易县县委书记。积极贯彻党的政策,放手发动群众,领导开展民主建政、除奸反霸、土地改革,支援前线作战。

1948年春,跟随南下干部工作队到河南,并担任南下工作队副大队长,先任豫西二地委书记,1949年4月调任陕州地委书记。当时正处于人民武装全面进击,打垮国民党地方土顽势力,夺取全区胜利的时刻,他领导陕州地区配合人民解放军作战,开展强有力的武装进攻。1949年6月,陕州解放。人民解放军在歼灭国民党正规部队的同时,也对股匪予以追剿。陕州地区地处豫、晋、陕三省交界地带,历来匪患不断。加之陕州是河南省解放最晚的地区,周边残匪涌入,崤山一带成为多股土匪的巢穴。1949年春末夏初,解放军南征渡江,地方武装也大批外调,使得当地人民武装力量相对薄弱,土匪武装趁机纠集,疯狂向解放区和人民政权反攻,陕州成为全省匪患最严重的地区。尽快肃清土匪成为陕州最迫切的任务,被列为1949年下半年陕州的中心工作。

1949年6月,中共河南省委召开全省第二次党代会,专门部署剿匪斗争。1949年7月3日,组建河南省陕洛剿匪工作委员会和陕洛剿匪指挥部,直属省委、省军区指挥,李陶庭任工委副书记。李陶庭经常深入一线了解情况。一次在深入栾川前线布置工作时,突然遭遇土匪包围,当时他只带了很少几个人,他沉着应战,化险为夷。在大股土匪被消灭,转入清匪阶段后,制定颁布“放下武器,既往不咎,立功者受奖”的孤立匪首政策,成立剿匪政攻队,宣传政策,瓦解敌人,设立匪伪人员登记处,发动群众开展政治攻势。1949年9月,剿匪基本结束,受到省委、省军区的表扬和群众的称赞。之后,又开展清匪反霸和土改镇反运动,彻底清除了匪患。地委工作及时转入以发展生产、恢复经济为中心,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

在肃反运动中,他受到错误处理,被开除党籍。1951年10月离开陕州,先后在省财委、省建委、省经委任秘书、办公室副主任等。“文化大革命”中又受到冲击,被下放到密县劳动10年。1978年4月恢复工作,任河南省环境保护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1983年,中共河南省委做出决定,撤销对李陶庭的错误处理,恢复李陶庭的党籍。1984年李陶庭离休,1997年8月在郑州去世。在遗嘱中,他从有限的积蓄中拿出3000元,捐给家乡的学校。并嘱咐子女,他死后把他的骨灰撒在陕州的土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