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保定市满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
满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
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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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确保公民知情权,2022年公开了以下内容: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局财政预决算情况;“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确保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2022年按要求依公民申请答复公开了3件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安排专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把握信息公开范围,加强规范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措施,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1年9月正式运行“保定市满城区住建局”公众号,并依托政府网站公开平台,发布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一是明确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责任追究;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视频会议,有效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83.98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及时有效的完成,但仍存在不足: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政务公开事项越来越细化,还需要进一步明确量化和规范化。

下一步措施,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进一步梳理明确各项政务公开事项;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努力提升业务水平;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程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合法合规、及时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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