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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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

序号

名 称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权

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作废原因

1

不动产权  证书

张明飞

张艳芬

冀(2018)满城区不动产权第0000194号

房屋所有权

保定市满城区东外环路西侧隆基泰和广场北区2号楼3单元302室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冀0607执恢185号之二

2

不动产登记证明

张明飞

张艳芬

冀(2018)满城区不动产证明第0001251号

房产抵押权

保定市满城区东外环路西侧隆基泰和广场北区2号楼3单元302室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冀0607执恢185号之二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