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林长办公室关于实施无人机防治春尺蠖的通告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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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防治春尺蠖危害,保护我区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区林长办公室决定对我区部分重点区域采用无人机喷洒药剂的方法进行防治(以下简称飞防)。为保证飞防工作顺利进行,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飞防时间

2023年4月15日—25日,根据我区春尺蠖发生情况和天气情况择日进行飞防。

二、飞防区域

(一)京昆高速大册营镇路段两侧绿化带内适宜飞防的林木。涉及村庄有大册营镇大册营村、下紫口村、苏庄村。

(二)沧渝高速方顺桥镇路段和南韩村镇路段两侧绿化带内适宜飞防的林木。涉及村庄有方顺桥镇辛章屯村、陉阳驿村、孟村、决堤村、南韩村镇东堤北村。

(三)安大线两侧适宜飞防的林木。涉及村庄有要庄乡南宋村、大庄村、大许城村、小许城村、大册营镇王辛庄村。

三、飞防用药

本次飞防由专业飞防公司实施作业,所用农药为无公害仿生物制剂,药物符合国家飞防标准,高效低毒,对人、畜、禽安全无害,不污染环境,但会对虾、蟹等甲壳动物和桑蚕、蜜蜂、蚂蚱等产生不良影响,各养殖户应进行规避或做好相关防范措施。

四、宣传和防护工作

各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做好宣传工作,提前通知辖区蜜蜂、鱼、虾、蚕、蚂蚱等养殖户进行规避或做好相关防范措施。

五、注意事项

(一)作业区域内不得进行放蜂,养蜂户必须将蜂撤离作业区2公里外。

(二)作业区域内的饮用水井、鱼池、虾池必须进行遮盖,蚕、蚂蚱等养殖户做好防护措施。

(三)作业区域内的居民须关好门窗,飞防期间不要晾晒衣被、食物等。

(四)飞防作业时,严禁在作业区及周边地区燃放烟花爆竹、放飞风筝,禁止架设20米以上高压线杆等高大建筑物,禁止在作业区内释放气球、无人机、航模和各种漂浮物,严禁向无人机投掷石块、棍棒、绳索等高危物品,确保飞行安全。

(五)禁止其他一切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活动。

(六)特殊情况,请及时告知区林长办,电话:7015201。

飞防期间,请广大干部群众积极配合和支持,确保飞防工作顺利实施。对于危害飞防正常安全作业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知晓飞防作业后无故不进行规避或不做好相关防范措施的,造成的损失自负。

保定市满城区林长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