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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满城区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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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结合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依法行政各项程序和制度,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局的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使我局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真正做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依法行政,违法必究”。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按照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要求,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环境保护法、《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及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机动车、扬尘、排污许可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疫情防护相关知识进行培训考试。

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监督、审核作用,对工作中的重要复杂事项在作出决定前提请法律顾问进行审核,出具意见书。

三是严格落实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规范抽查程序,细化抽查方式,持续推进环境执法公平、规范、有效开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合法性审查和执法公示制度,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不忘提升执法温度。

一年来,我局共计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51起,所有案件均在行政处罚办案系统中进行,这样既能采取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的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环节进行记录,又能及时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凡是适用法律不准确、违法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查处程序不合法,以及处罚裁量失当的案件,一律退回原办案中队重新办理,杜绝了处罚的随意性,保证了处罚的客观、公正,全面落实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四是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积极主动与区检察、公安等部门联系,及时沟通协调,并达成相关共识,确保了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局安排专人按照操作流程要求,通过信息平台对违法案件材料进行上传、录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环境执法能力有待加强、执法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环境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等。今后,我局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一、健全监督工作机制,明确监督工作职责。规范监督工作程序和落实考评奖惩机制的“标尺”,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日常检查、专项督查、重点问题调查、年终考评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执法行为,切实保障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落实投诉举报制度,做好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在群众投诉中了解民声民意,监测、分析、研判舆情,在办理群众信访投诉中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引导舆情。

三、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充分发挥基层中队法制审查员的监督作用,专门负责管理执法案卷、执法文书以及案卷评查等相关工作,将案卷评查制度落实到基层每个执法中队,以此促进执法行为的不断规范,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法律依据正确无误,执法程序正当合法,行政决定适当合理,执法案卷规范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