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 发布:
-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 时间:
- 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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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 | ||||||
序号 | 名 称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作废原因 |
1 | 不动产权证书 | 王大伟 冉金英 | 冀(2021)满城区不动产权第0002221号 | 房屋所有权 | 保定市满城区玉川路南侧惠友万悦城4号住宅楼2单元903室 |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冀0607执恢29号之一 |
2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吉宏宇 | 冀(2021)满城区不动产证明第0002250号 | 房产抵押权 | 保定市满城区工业路南侧永欣园小区8号楼2单元301室 |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冀0607执恢55号之一 |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