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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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

序号

名 称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作废原因

1

不动产权证书

王大伟

冉金英

冀(2021)满城区不动产权第0002221号

房屋所有权

保定市满城区玉川路南侧惠友万悦城4号住宅楼2单元903室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冀0607执恢29号之一

2

不动产登记证明

吉宏宇

冀(2021)满城区不动产证明第0002250号

房产抵押权

保定市满城区工业路南侧永欣园小区8号楼2单元301室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冀0607执恢55号之一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