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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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彦 因保管不善,将冀(2017)满城区不动产权第000018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彦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