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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支持全区文旅企业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布:
保定市满城区政府
时间:
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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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支持全区文旅企业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9日

 

 

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支持全区文旅企业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发展”的决策部署,帮助文化和旅游企业提速渡过难关,提振文旅市场信心,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再上新台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针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旅行社、旅游景区(点)、文化旅游节庆演艺等文旅企业及文旅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努力做到应续尽续、能续快续。鼓励银行机构给予文旅企业特殊时期还本付息延期、下调贷款利率等支持,支持银行机构压降贷款费率,充分利用开发性金融应急融资优惠政策,加快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建设,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相关部门要统筹安排各类农业示范基地、风景名胜区、遗产地保护、城市公园、体育等项目建设资金,以及服务业、新农村建设、节能减排、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专项资金支持全区文旅产业发展。(责任单位:文旅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教体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行满城支行、各银行金融机构)

二、依法实施税收减免和缓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按期纳税有困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批准可缓缴增值税,缓缴税款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按照有关规定,可申请暂退现有交纳数额80%的保证金。接受暂退保证金的各旅行社应在2022年2月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如数交还。(责任单位:税务局、文旅局)

三、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对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缓缴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经批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疫情期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文旅企业,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收2个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责任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政局、住建局)

四、积极促进稳岗就业。落实国家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文旅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和河北省规定执行。切实扩大国家、省、市、区各级纾困政策的知晓度和影响力,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协助文旅企业享受各项支持政策,做好政策衔接、证明出具、受损评估等工作。对因景区关闭、文艺演出取消等造成的游客退团退费、行程调整等投诉举报,要依法妥善处置。(责任单位:人社局、文旅局)

五、有序指导企业复工复产。实行“一地一策、一企一策”原则,研究制定文旅行业系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开展演练,确保有效实施。文旅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健康检查制度、疫情防控台账和应急预案,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一线职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工作体系,确保复工复产安全、规范、有序。(责任单位:文旅局)

六、支持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全区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统一部署,指导好“两馆一站一中心”恢复正常运营,公告对公众开放的具体时间,强化各项防护措施,加强公共卫生的管理力度,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和支持全区文旅企业充分利用各种数字技术抓好满城文旅产品宣传推介,激发消费欲望、刺激消费市场,确保疫情结束消费市场平稳回升。加大数字化资源的采购,推进APP、微信、微博等数字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使公共文化资源服务实现共建共享。(责任单位:文旅局)  

七、促进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积极为文旅企业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文旅企业加大项目谋划和招商引资力度,重大文旅项目在用地、资金、环保等方面,积极对上协调跑办,确保重大文旅项目如期高质量建设完工。(责任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文旅局)

八、支持文旅企业提质升级和产品创新。鼓励支持引导文旅企业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力进行产品改造和服务升级,不断提高产品的文化含量、生态含量和科技含量。积极引导文旅企业大力开拓休闲度假、康养民宿、文化体验等“旅游+”“文化+”新产品、新业态,扩大文旅消费,提升综合效益。(责任单位:文旅局)

九、加大财政购买公共服务支持力度。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演出力度,面向演出文艺企业、演出经营场所等,购买“七进”等文化下乡演出,实现以购促演、以购代补,促进演出市场复苏,掀起群众文化活动新热潮。(责任单位:文旅局)

十、加强旅游市场宣传营销。深化与各级各类媒体合作,强化新媒体营销,丰富线上视听旅游产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助力提振旅游市场。根据疫情过后的旅游消费需求,以京津冀和周边省市客源市场为主,组织开展“请进来”“走出去”宣传营销活动,重点推介文化旅游、生态养生旅游线路。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大美满城”,持续释放“一城山水、满城文化”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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