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保定市满城区财政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发布:
满城区财政局
时间: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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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一)拟订和执行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它有关政策;参与拟订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政策调节经济和综合使用预算内外财力的建议。

(二)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财政政策、法规,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制定和执行有关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组织指导全区财政工作;编制年度区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并组织实施;汇总全区财政收支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管理各项财政收入、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彩票监管工作。

(四)管理区级财政公共支出;指导、管理、监督各乡(镇)财政收支和区级各部门的财务活动;执行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制度;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法规,负责政府采购工作;拟订和执行国库集中统一收付制度;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五)承担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订和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资产清查、国有资产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建立完善资产台账;负责国有资产报表的汇总、分析上报;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代表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六)办理区级财政和各类经济发展支出、区属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并实施监督;负责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工程概(预)算、结算、竣工决算审查;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社会保障支出。

(七)监督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

(八)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办法;负责向金融组织贷款以及贷款的借、用、偿还的管理工作。

(九)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工作,负责会计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和继续教育监督指导。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保定市满城区财政局(简称区财政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办公地址:保定市满城区玉川东路16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312-7131122

负责人:李文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