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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公安分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发布:
保定市公安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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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区委、区政府指示,研究部署全区公安工作。

(二)掌握全区社会治安信息,分析、预测敌社情动态和发案特点,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并具体组织实施;协调处置重大案件、骚乱、重大治安事故;组织协调安全保卫工作和重大行动工作。

(三)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处置涉外案件;依法实施技术侦察和治理宗教非法活动。

(四)依法对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等工作进行管理;组织实施消防监督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五)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对公共信息网络实行安全监督管理;加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

(六)负责全区公安系统的有线、无线、机要通信工作。

(七)负责区看守所、区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八)承办公安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报批劳教案件、少管案件和收容教养案件;受理查处控告、控诉行政案件;负责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参与“两错追究”的认定工作。

(九)负责指导、组织和实施全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负责全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的安全监督工作。

(十)负责指导全区治安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开展大型群众性重大活动;负责重要会议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公安队伍建设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和思想政治工作;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负责本局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全区公安系统的警务督察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危险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区级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刑事侦查、反恐怖、禁毒等侦查工作。

(十三)指导全区实有人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工作对象等管理工作。

(十四)研究拟定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侦办涉及食品药品犯罪的刑事案件等。

(十五)掌握辖区内环境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犯罪信息和规律,拟定预防、打击对策;侦办涉及环境犯罪的刑事案件等。

(十六)承担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政治处

(二)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的牌子)

(三)警务保障室

(四)纪检监察室(加挂警务督察大队的牌子)

(五)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六)刑事侦查大队(加挂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反恐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牌子)

(七)交通管理大队

(八)特巡警大队

(九)法制大队

(十)治安管理大队

(十一)出入境管理大队

(十二)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十三)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十四)危险爆炸物品管理大队

(十五)食品安全保卫大队

(十六)环境安全保卫大队

(十七)禁毒大队

(十八)情报信息大队

三、派出机构

(一)派出所(派出所按照行政区划设置实行“一乡(镇)一所”,共设11个派出所)

(二)森林警察大队

四、监管场所

(一)满城区看守所

(二)满城区拘留所 

办公地址:满城区公安局院内(满城区中山西路15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110、0312—7167110

负责人:石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