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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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2023年第65批次建设用地于2023年12月1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3〕1368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4.0777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1.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2.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1368号

3.批准时间:2023年11月29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1.土地所有权人:南韩村镇大固店村农民集体 

2.面积:4.0777公顷

3.范围:南韩村镇大固店村村南(东至:村道、大固店村建设用地;南至:大固店村地、国有建设用地;西至:大固店村地、保定文汇印刷有限公司、河北德顺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村道;北至:大固店村地)的土地。

4.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工业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mancheng.gov.cn/。

四、工作安排

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