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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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

序号

名 称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或证明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作废原因

1

不动产权证书

保定市晨光造纸机械有限公司

G20110028

房屋所有权

满城县要庄乡张庄村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冀1003执1143号之二

2

不动产登记证明

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环路支行

20170917

房屋抵押权

满城县要庄乡张庄村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冀1003执1143号之二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