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保定市满城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
满城区医疗保障局
时间:
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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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医疗保障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把政务公开应用到全区医疗保障工作中去,为我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取得实效。

一是主动公开方面。凡可以公开的内容,均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如单位职能职责、工作情况、“双随机、一公开”等公开工作,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内予以公开,提高透明度。我单位在2023年度共上传行政执法信息27条,其中事前公开信息20条,事后公开信息27条。 

二是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严密审查,实行逐级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发布的信息须经股室负责人,主管领导及主要负责人三级审核、复核、签名后才予以公开。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利用“满城区医疗保障局”公众号及“冀云满城”等政府门户网站将政府信息及参保政策进行多渠道宣传,最大限度的将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对外公布,大大增加信息公开透明度。

五是监督保障方面。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四风”和绩效考核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全面落实申报、审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落实。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规定,规范发布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保定市满城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照区工作要点,结合在政务公开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整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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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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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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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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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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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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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缺乏专业性人才,尤其缺乏对政务信息公开专业、娴熟的人员,信息公开的专业化存在短板。二是信息公开规范性不够。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堵点难以做到规范性公开,信息公开的及时性、科学性、全面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方面: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原则,坚持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长效化,使之成为医保领域工作的习惯和常态,积极扩大主动公开领域,并结合我区医疗保障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加强医保局信息公开和政务管理建设。

二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医疗保障预决算、民生政策的实施;做好医疗保障政策文件的公开。积极开展医保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通过回复12345热线、接待来信来访及时回应群众的期盼和关切。

三是进一步完善人员队伍和平台建设。区医保局在今后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将不断做好信息公开专业性人才的培养以及信息公开专业化队伍的建设。同时,加强医疗保障在新媒体方面的建设工作,发挥新媒体对医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促进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保定市满城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