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部署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发布:
满城区医疗保障局
时间:
20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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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我区召开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动员会,动员全区上下统一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要求,安排部署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确保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圆满完成参保缴费任务目标,全面推动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成峰,副区长李献强出席会议。

就做好2021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王成峰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参保缴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2021年城乡居民参保任务完成情况已经列入市委对各县(区)重点民生问题量化考核指标之一。各乡镇、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政府要求上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做好参保缴费工作。二是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要做到“四个确保”,即确保参保人数高于去年、确保特殊人群一个不落、确保家庭成员全员参保、确保参保缴费畅通无阻。三是强化举措,确保圆满完成参保目标。各乡镇、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流程管理,加大宣传引导,强化督查指导,倒排任务,挂图作战,确保参保缴费工作快速推进。 

会上,区政府与各乡镇和民政局签订了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目标责任书。

区医疗保障局负责人传达了《保定市满城区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指出,我区城乡居民2021年度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280元,政府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550元,其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1-2级)、边缘易致贫户、留守困境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区财政和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征缴期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2月25日,每月1日至25日为缴费时段,采取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便携式终端缴费和代办员代缴等四种缴费方式,确保做到户不漏人、全员覆盖。

各乡镇长、主管副职和具体负责同志,税务、医保及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社区居委会和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神星镇、南韩村镇、方顺桥镇、白龙乡政府负责人就2021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李献强主持会议并就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曹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