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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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会云 冯庄因保管不善,将99B026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要会云 冯庄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