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保定市满城区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
满城区司法局
时间:
2020-01-30
0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由一把手负总责,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及协调,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制,确保每一项工作能落到实处。

(二)强化建章立制,规范公开运行。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了《满城区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明确了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要求和工作负责,以及重大信息预公开的事项和形式。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对信息予以严格的审核界定。

(三)加大监督考核,夯实公开基础。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宣传工作,明确相应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工作目标,做好新闻、信息宣传线索、统计及其他工作事项的上报下传工作。

(四)拓展公开渠道,强化公开效果。充分发挥网络的新媒体作用,全方位实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利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和今日头条的公开渠道,及时展示和发布司法业务、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信息,发挥互联网平台的信息公开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全面性有待加强。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提升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手段、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水平;进一步加强宣传,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率和知晓率,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政府信息服务;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服务群众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