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保定市满城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
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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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相关部门:

《保定市满城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2020年第23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


保定市满城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更高质量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一、围绕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加强用权公开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要对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行政权力和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要督促各行政机关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同时,编写本级政府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编委办、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按照《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保政发〔2020〕5号)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预先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及其说明等材料。建立健全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应以适当方式充分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政务公开目录清单管理。按照省、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方案》《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区政府各部门2020年9月底前编制完成区本级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政务公开负面清单,12月底前向社会公开。各乡(镇)人民政府于2020年9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及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建立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体系,12月底前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编委办、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政务信息管理。以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区司法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配合,开展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通过法定权威渠道集中统一公开现行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各单位要系统梳理本机关实施或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时立改废,12月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要加强统筹指导,逐步整理形成本级政府和本系统制度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服务公开

(一)推进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认真贯彻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要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指引。认真执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的宣传解读,为外资企业服务,增强企业和外商投资信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提升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渠道,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服务评价、监督举报、办理结果等信息。建立“一件事”“一类事”公开办事模式,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定向精准推送办事服务信息,让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可查、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场所,高标准打造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务服务事项公开、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等服务。〔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提高政策服务精准性实效性。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三创四建”活动要求,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政策直通车”,集中发布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各类政策措施。加强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政策解读和培训,提升政策运用水平,确保各项经济政策在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发改、财政、税务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解读,提升经济政策发布解读权威性,促进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落地生效。〔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围绕中心工作和突发事件,加强发布解读

(一)助力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加大为企业纾困、激发市场活力等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直达基层、企业、民生。〔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及时发布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准确公开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等信息,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立足预防,有针对性地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切实抓好公共卫生科普工作,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积极稳妥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置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围绕重大国家战略做好公开。加强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信息公开,重点抓好京津冀产业、交通、生态重点领域协作和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做好服务对接雄安新区重点项目建设、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保护等信息公开工作,借势推动全面发展。〔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交通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四)做好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推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信息公开,全面公开产业、就业、科技、教育和健康扶贫,完善脱贫防贫长效机制等方面信息。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进一步做好推进重点污染企业退城搬迁、落实应急减排差异化定量管控政策等信息公开。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依法稳妥有序推进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领域重大风险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区金融办、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三创四建”活动、重大民生实事进展情况。多种形式发布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等信息。做好就业政策措施信息公开,加大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信息公开力度。深化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养老服务以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方面的重大信息。进一步加强财政预决算和征地信息公开。加强重大民生热点舆情应对,建立健全24小时舆情监测机制和政务舆情风险研判机制,及时有效回应,澄清模糊认识,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教育体育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落实

(一)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正确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规定,聚焦公开重点,规范公开方式,于9月底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升级,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待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门规定后,衔接做好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24号),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推行申请办理流程和答复格式文书标准化,全面提升办理工作质量。〔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完善开设整合、内容发布、抽查监测、网络安全防护等制度,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推进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打通信息壁垒。〔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围绕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加强制度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本地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重大问题。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区政府各部门要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负责人有变动的要及时进行更新和上报。

(二)深化宣传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要加大向区政府办公室信息报送力度,通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政务公开新举措、新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三)强化培训考评。加强能力建设,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内容。要结合条例和年度工作要点等落实,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稳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研究制定政务公开考核和社会评议办法,调整完善考核指标体系。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要点,细化工作任务,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贯彻落实本要点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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