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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双节”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
满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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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元旦、春节期间既是食品生产、销售、消费高峰期,也是食品安全风险易发多发期。为全面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全区人民吃上放心、安全、健康的食品,让广大群众在祥和、愉快、幸福的氛围中欢度佳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双节”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月20日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监督检查力度。相关责任单位对农业投入品、畜牧投入品及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查验制度,建立购销台账,强化农产品溯源管理;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投入使用记录机制,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对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力度,全面清查收缴高毒农药、兽药,严查非法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超量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行为;围绕农兽药残留超标、“瘦肉精”、畜禽屠宰、水产品兽药残留及非法投入品、生鲜乳、农资打假等问题,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食品生产经营领域整顿治理。重点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和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生产必备条件是否保持良好,卫生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关键工序是否控制到位,是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使用添加剂,产品标识是否依法依规标注信息,有无存在不标、漏标或虚假标识行为;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等特殊生产经营领域存在的违法行为;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机制,依法规范食品经营市场主体资格;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标识标签管理、索证索票等制度,重点排查整治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全面规范食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针对农贸市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对涉及集中交易肉类、水产品、蔬菜瓜果等重点品种的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进行全面彻底清查,严格依法依规,加大对销售者经营资格的审查力度,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切实落实好区域监管责任,严厉查处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无照经营、经销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严厉打击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制假售假行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学校、工地、景区等餐饮领域的监管力度,增强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意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年夜饭”备案管理,同承办“年夜饭”的餐饮单位签订承诺书,实行食品安全承诺、食品留样、申报备案登记等制度,提前介入,重点防控。同时,强化对“年夜饭”承办单位现场抽检频次,对食品加工流程、餐具清洗消毒、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以及储存、供餐能力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单位依法取消其“年夜饭”供餐资格;强化对农村集体聚餐的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备案指导制度;提升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第三方网络订餐交易平台提供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教体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彻底整治“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饮”等生产经营行为。严格按照《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相关要求,集中整治无证经营、制假售假、制劣售劣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取缔非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对已取得小作坊登记证的,场地条件和设备设施不符合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涉嫌制售不合格食品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销售假冒伪劣、含有毒有害物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小摊贩,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小餐饮单位,要逐个检查其硬件设施、环境卫生、餐具清洗消毒、食品原料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证状况等方面,对无证经营且规模小、环境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经屡次整改仍无法达到许可条件的小餐饮单位要坚决取缔。〔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双节”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开展是巩固深化中央和省、市、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纪委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紧压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形成合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到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要建立健全联系沟通机制,及时通报案件线索,重拳出击、打准打狠。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达到弘扬社会正气、震慑违法犯罪的效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以及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于2020年1月19日前,将“双节”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上报区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赵胜仙 

电话:7198589 

邮箱:mc7198601@163.com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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