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
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21-01-31
0

本报告由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相关规定,制作统计数据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ancheng.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312-7192566;电子邮箱:mcxxxk@163.com;邮编:07215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取得良好成效。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提高主动公开实效。2020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方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9月政务微博、微信的运营交由我区融媒体中心管理)。截至目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2100余条;满城微博发布信息750余条;满城微信发布信息1390余条。二是做好依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和申请人要求的内容、形式进行答复。对属于公开范围的,严格按要求对申请人予以公开;对不属于公开范围的,信息科邀请政府法律顾问进行深入研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向申请人出具答复意见书。2020年1-12月,接收依申请公开1件,答复1件,答复率100%。三是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室《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乡镇和部门职责,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梳理公开事项内容、依据、时限、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因素,编制完成《保定市满城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县级)》《保定市满城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乡级)》,并按要求向全社会公开。

(二)进一步完善公开平台

一是优化平台设置。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提升主动公开工作水平,按照省市相关安排,对“满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相关的改版,对平台栏目进行了优化。同时,配合融媒体中心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优化,严格按照信息上报、信息审核、信息发布的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到位。二是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对我区政务新媒体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进行统一备案,同时按要求做好备案登记,确保新媒体账号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情况全部备案登记。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

(三)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是精细化落实上级要求。印发了《保定市满城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责任,规范工作流程,严肃工作考核。二是常态化开展工作培训。加强全区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管理,多次通过政务公开交流群对各单位政务公开信息员进行相关培训,2020年12月8日集中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召开培训会就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进行现场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15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2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4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80.5067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信息公开内容需要加强审核;二是政府文件和政策解读栏目不够及时,需加大公开力度;三是部分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工作交接不及时,导致政务公开工作不能有序衔接。

(二)改进情况

针对这些问题,我办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全区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管理,利用政务公开交流群、对各单位工作人员尤其是新人进行专业培训,采取信息员登记备案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二是强化工作督导、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了实处。三是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优化,严格信息上报、信息审核、信息发布等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内容不出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