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

发布:
满城区财政局
时间:
2020-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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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财政局

关于批复2020年度部门预算的

  

 

各乡(镇)财政所、区直各预算单位:

2020年财政预算经区人大二届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现将部门预算予以批复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预算执行,增强预算约束力

要树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基本原则,结合年度工作任务,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项目、科目和数额执行,合理编制月度用款计划。随着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和人员经费的足额保障,大幅压减部门在项目支出中安排用于基本支出方面的资金。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本年度因国家、省、市政策调整及事业发展不可预见的新增支出外,其他新增支出原则上不再追加。

 二、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厉行节约

依法组织收入,及时足额征收应征收入,不得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非税收入,严禁将应上缴的非税收入直接抵顶支出。资产处置、出租出借等国有资产收益要及时足额缴入国库。规范财务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要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预算执行的管理。

三、加快支出进度,强化预算绩效

各部门要按照批复的预算,科学合理安排支出计划,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安全性。年底形成结转结余的,除特殊规定外,区财政将收回统筹安排。对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要严格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四、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各单位要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冀财预【20203号)要求,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继续按照“四统一”要求公开部门预算,即时间统一、平台统一、内容统一、格式统一。公开内容要求主要依据公开时间为财政部门批复预算后20日内2020部门预算集中公开的具体时间拟定为2020227日前;公开平台为区政府门户网站,有部门网站的单位在网站醒目位置同时公开;公开内容为部门预算公开目录、说明和报表;公开格式为省级印发的统一公开模板,要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并按经济分类公开部门基本支出;所有使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部门和单位都应当公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总额、分项数额,并对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同时认真做好说明解释工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质询和监督。

部门预算公开不只是公开表格,还应包括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和公开目录。各单位以“部门用户名”自行进入财政一体化预算管理系统预算编审页面,在“预算公开”功能菜单下导出预算公开表格(除“预算公开汇总设置之外”的9张表格。点击某一张表,

页面上方选择“另存Excel”,可以导出表格),然后对表格进行内容格式等规范修改。各部门须于219日前,将本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资料包括说明、目录、修改后的表格电子版报区财政局预算科邮箱(ysk7131110@163.com审核,预算科审核后,将预算信息公开资料通知各部门,各部门确保在公开截止日之前(227日前)在满城区政府门户网预算公开平台上完成公开。

五、及时批复单位预算

各部门自区财政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

    附件:《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冀财预【20203号)

                              二〇二〇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