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轮换主城区机动车限行尾号的通知

发布:
满城区融媒体中心
时间:
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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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按照京津冀限号同步的规定,自2021年4月6日至7月2日,我区主城区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进行定期限行轮换,具体规则为: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和7;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和8;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和9;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5和0;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

主城区机动车限行的区域、类型、法律责任,依照《关于2021年主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的通告》(满大气办[2020]40号)执行。此阶段的限行时间,不含法定节假和星期六、星期日,以及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

 

保定市满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