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2019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发布:
满城区财政局
时间:
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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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2019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一、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根据《满城区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满财[2020]59号)及《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满财[2020]108)文件要求,我们抽调相关业务股室的工作人员组织实施组成自评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一)评价工作准备情况

    一是明确绩效评价的内容和范围。确定四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此次绩效评价的范围。二是研究评价指标体系。三是召开座谈会,对方案进行反复讨论并广泛征求有关股室和有关人员意见。四是确定了部门项目预算评价办法。

    (二)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1.成立预算绩效评价组。为保证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抽调专人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2.组织自评。预算按照要求整理相关数据和资料,对部门综合绩效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填报《2019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并撰写《2019年度部门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3.组织开展绩效重点评价工作。重点绩效评价小组对自评和复核情况进行重点评价。本次重点评价对象为2019年度预算的12个项目,涉及资金4026.197085万元。

    我们对项目资金执行封闭管理,专账核算。具体支出由业务股室进行把关,股室负责人、主管领导、财务负责人进行集体会签,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高效。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19年,我区应偿还债券利息及服务费共计3887.7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1800.83万元,专项债券利息1228.95万元,土储专项债券利息858万元,实际支出3887.78万元,支出实现率达到100%。

2019年,我区应偿还2019年政府债券发行及服务费84.15万元,其中一般发行服务费44万元,专项发行服务费40.15万元,实际支出84.15万元,支出实现率达到100%;偿还了保定信托投资公司30万元,支出率100%。

2019年全年,我局按照上级政策规定,如期完成机房网络设备维修、餐厅、厨房及后院维修改造、农村财会人员培训、乡镇及局内无线网覆盖等工作,完成了绩效目标。综合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三、绩效目标设定质量情况

    从绩效自评结果来看,部门年初绩效目设定质量不够好,不够清晰准确,有些粗犷且存在一定片面性。具体的绩效指标设定不够全面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绩效标准也不够恰当适宜,评价难以用客观数据显示,主要原因是科研类项目的不确定性,造成绩效指标难以用数据准确表达,难以精准的体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整改措施及结果应用

    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部门项目指标,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做到详细可操作,更加合理地安排预算资金,减少预算调整事项。

    制定如下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的计划性,提高部门支出进度的均衡程度;二是加强对项目预算资金支出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三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同时及时了解存在的问题,有疑问事项及时沟通解决,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四是加强项目资金和绩效目标指标的动态管理,持续改进。加大对预算项目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及时了解项目情况,推进各预算单位工作任务的及时完成。

    借助这次项目评价,进一步加强对我部门预算的工作活动工作效果绩效考核工作,督促积极落实绩效目标,积极推动我部门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