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绩效自评工作报告(土地整治项目资金)

发布:
满城区财政局
时间:
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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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土地整治项目资金)

 

一、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我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行业标准》及《河北省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文件汇编》的政策文件要求,严密组织,严格落实各环节制度和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的实施。按照项目的进度和合同计划,进行预算安排,建立专户管理,并按规定程序合理合法的拨付资金。财务管理根据要求,委托第三方审计单位全程对资金的使用进行跟踪审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做到项目资金使用合法、合理、合规。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我部门2019年落实预算金额共计185.57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其他费用的支出,按照合同规定和相关要求,及时将下达的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在完成预期目标的前提下保证社会稳定,促进了项目的推进和合同的执行。

三、绩效目标设定质量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结果对比倒查的年初绩效目标设定质量,绩效目标设定清晰准确,绩效指标全面完整、科学合理,绩效标准恰当适宜。

四、整改措施及结果应用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部、厅、市、区的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施工单位申请、监理单位核准、业主单位审核、财政主管部门核实批准的程序加强对项目资金拨付的管控,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合理、合规、合法。在项目的管理上充分发挥好群众的监督作用,结合项目现场实际与村民意愿,对项目的设计进行改进,使土地整治项目能够发挥好其服务于民的作用,并在环境保护等方面更加贴近于民,使项目能够发挥出其最大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