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发布:
满城区财政局
时间:
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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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一、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我单位成立了部门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对重大实施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重点对部门预算安排及资金分配拨付,部门日常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绩效自评。2019年我单位重点绩效自评的预算项目总共2个,涉及资金4541.34万元。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预算绩效运行的管理制度要求和有关规定,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完善项目支出责任制度,提高支出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及时掌握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当项目执行绩效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三、绩效目标设定质量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结果对比了绩效目标的年初设置情况,表明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清晰准确,绩效指标全面完整、科学合理,绩效标准恰当适宜、易于评价,在项目绩效目标实施中能全面完成。

四、整改措施及结果应用

一是主动加强日常自行监控工作并开展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对所负责项目的执行过程以及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及时掌握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对于绩效目标执行正常项目,提出下一步保障目标实现的具体措施;对于执行出现偏差的项目,结合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对于预计年底无法实现的项目,提出调整意见;对于执行中出现重大问题的,提出绩效问责处理意见。

二是积极配合上级财政部门的重点自评工作。对上级财政部门进行的绩效跟踪管理,进行数据收集、整理工作,撰写自评报告,按要求上报,及时反应自评中的有关问题,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联系,密切配合,共同促进该项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

 

2020年5月14日